"路平專案"實施之後的整體改進狀況

 

根據台北市議員黃珊珊的質詢內容而知台北市97年2月共有4477處道路坑洞修復,是同年1月的2213處,以及96年1月的2261處的兩倍(這只是有統計的,其他黑數還不知道有多少)

 是故台北市根本沒有一段馬路是完好如初,沒有任何一塊補丁的。就拿台北市政大樓周遭來看,市府路、松高路、松智路、松壽路以及松仁路也是東一塊、西一條,到處都是補補貼貼,市政府連自己市政大樓周遭都管不好了,其他地方的馬路就更不用說了!市政府的「路平專案」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根據熟悉相關業務的市府人員表示,問題就是出在「組織整編」。

 據該市府人員指出,過去關於道路的挖掘及銑鋪修復是分屬於新工處及養工處,因此還有個監督分工關係,但是後來市政府將養工處「組織整編」,把原來的道路相關 業務劃給了新工處,變成新工處全權負責,可是這也因此少了監督機制。所以,才會出現許多市民經常抱怨怎麼前幾天才剛鋪好的馬路,一遇到下雨,就又破損了, 然後又在原來補丁的地方再補一次,一補再補,馬路愈補愈爛!

 

 

日期

坑洞修復數量

日期

坑洞修復數量

96年1月

2261

96年2月

1988

96年3月

2599

96年4月

2531

96年5月

2127

96年6月

3380

96年7月

2734

96年8月

3201

96年9月

3183

96年10月

2355

96年11月

2933

96年12月

2214

累積

31506

 

 

97年1月

2213

97年2月

4477

97年3月

3212

 

 

  

而且這樣的爛馬路影響的恐怕不只是市民的觀感而已,還會直接影響用路人的安全。根據統計,從94年~97年因為路面設施因素申請國賠的案件,從94年的63件,略增到95年71件,激增到96年的93件,97年1-3月,光是第一季就暴增到43件,可見,這個問題非同小可!其實對於道路銑鋪以及回填都有著標準作業流程,也有保固要求,比如同一地點查報修復三次、後度未達規定等,承商都有罰則。市府有沒有徹底執行這些規定才是問題的關鍵,不然「路平專案」只是提供民眾檢舉方式,馬路是永遠不會平的。

 

日期

路面設施因素申請件數

94年

63

95年

71

96年

93

97年1-3月

43

  另外根據觀察新工處對於道路挖掘証之申請要更嚴謹,同一路段除非特殊緊急事況,否則三個月內不准核發證照;另,工務局也應該研擬是否增設檢舉獎金, 民眾要是發現有莫名的單位正在挖路,經通報「路平專案」確認為未經審核私自挖掘的狀況,依法可處以罰款,主管機關可比照衛生局及環保局,對於檢舉屬實的人 可依比例獲得獎金。如此一來,才能有效的遏止亂挖的現象,台北馬路才有「平整」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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