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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路平專案199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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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陳秋政老師行政學-行政日誌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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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3 週一 200922:42
  • 馬英九推動之路平政策20011123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635d54f:6ca2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新聞處第四科
發稿日期: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聯 絡 人:鄭 淑 文
聯絡電話:二七二○五八九二

馬市長召各首長檢討路平專案並實地視察
要求建立整體監督機制持續進行路平政策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二十三)日召集相關局處首長召開路平專案會議,稍後並實地視察幾條道路更新情形。針對日前出現馬市長有錢不會花「只會亂挖馬路」說法,馬市長表示,道路平、路燈亮、水溝通是市長的基本工作,亦是一個世界級都市應維護的都市面貌。此外,他指出,挖路單位不一定是市府,且絕大部份是其它管線單位,如中油、電信公司等,現在時代不同了,有很多的新興的固網及有線電視業,不能以以前的標準來和現在比較,但身為主管單位的市府,亦有義務好好整合及把關。

馬市長昨日上午邀集相關局處首長在府召開路平專案會議,簡報會議結束後,工務局養工處亦安排一行人實地視察幾條更新路段。

養工處長羅俊昇在簡報中指出,台北市道路總面積兩千萬平方公尺,若要保持道路平整,應該五年一循環來更新龜裂的老舊路面,次要道路則是十年一循環更新,平均每年需更新一百八十六萬平方公尺面積的路面,但因經費不足,今年進度雖已超過預期目標,仍只能更新八十一萬平方公尺,明年也只能更新一百二十五萬平方公尺。

羅處長接著指出,路面損壞及不平坦的原因很多,包括市區交通流量大、多雨潮溼氣候、人、手孔過多,都會使路面容易損壞或不平。但影響最大的還是重大工程施工,如管線地下化、管線老舊需要換新;水、電、瓦斯、有線電視、固網等各種管線修復或更新;導致申挖頻繁。據統計,截至九十年十一月三十日止,道路申挖件數達一萬一千一百九十二件,相較以往每年平均值八千多件,多出很多。這個單位挖完換那個單位挖,常常容易引起民怨。

另外,各管線施工單位埋設管線都以發包方式委託廠商辦理,不能全程派員監工,管溝回填後仍不平整,市府雖然有意推動各管線單位統一挖掘,但因涉及太多公家、民間單位,困難重重。

此外,根據市府研考會十二月針對「路平專案」推動一年來所作民調顯示,仍有四成六的市民對道路品質不滿意。馬市長肯定推動「路平專案」以來,道路平整度已有改善,但他認為還可以做得更好。他表示,民眾抱怨路不平,主要是地下管線密布、管線挖掘次數多,挖掘頻率高等原因,但一點一滴原因累積起來,都會造成路不平之結果。他強調,市府會持續進行路平政策,但會設法建立完善的管理監督機制,要求所有管線單位協調溝通,以減少重覆開挖,並配合交通維持計劃,千萬不要為了急於恢復交通,讓新鋪路面因缺乏足夠的冷卻時間而縮短壽命。他再次強調,道路平、路燈亮、水溝通是市長的基本工作,勉勵所有同仁一定要將該工作做好。

養工處長指出,目前世界各國道路管理都以IRI國際糙度指標進行道路平坦度評估標準,IRI值由0至20,其值愈大表示道路狀況愈差,新道路為1.5至3.5之間,老路面為2.25至6,台北市的路況以5為準。高速公路IRI標準值在1.7左右 (編按: 第一次看到市府官員口中的標準),因其沒有挖掘、沒有人孔之故,台北
市道路要達到該標準不容易。

施工單位對民眾的抱怨也大感委屈,新建工程處長莊武雄說,管線單位常晚上十一時至隔天清晨六時施工、完工,又沒看到派員監工,工程時間短,路面草草回填,路基怎麼可能會好?隔一兩週路面出現槽溝,民眾就開始抱怨,市民不知道管線單位為何者,當然怪市府、罵養工處,雖然市府在中華路等路段鋪設了數百條共同纜溝,但管線單位還是不用,照樣亂挖。

  捷運局長范良銹也說,他覺得道路品質已有很大進步,只是民眾對工程程序不了解,容易產生誤會。他認為應多加宣導,像捷運局開挖新莊線,就親自到鄰里長家中說明,並強力宣導,效果比較好。   

馬市長表示,他自已親身體驗,走高速公路和走環東快速道路差距蠻大的,如再比較市區道路就更差了。有些路段開起車來像「跳舞」(編按: 郝市長是要閉著眼睛才感覺的到, 唉),他強調,雖訂了標準值限制,未來還是需要提高才會進步。馬市長強調,路平專案是長期工作,以前市府較不注意,長久以來都抱著「差不多這樣就好了」,台北市要成為國際級都市就不能在這種地方馬虎,路平是最起碼的市政工作,一年做不好,兩年也得做完;這一年道路品質已有改善,但明年還要做得更好。
馬市長強調,路平是最起碼的市政工作,不能只管大馬路小馬路不管,他要求只要挖路過程、進度都要立告示牌讓民眾知道,否則民眾不知道政府在幹什麼,當然會引起民怨。他直指養工處的電腦網路民調不是很準確,不一定上網投票者都是用路人,他也不相信台北市司機都會參加網路民調,民調結果和實際得到的資訊並不符合,他要求養工處同仁全力以赴,明年要給自己更高的要求標準。

隨後,馬市長先到市府東大門慰問準備銑鋪松智路路面的養工處養路分隊基層工程人員,並贈水果表達感謝之意。接著親自在松智路視察正在進行中銑鋪路面工程,看完該路面後,緊接著馬市長一行視察忠孝東路四段頂好市場前路段、中山北路一、二、三段及南京東路、敦化北路口等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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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3 週一 200920:06
  • 交通黑暗期 北市東區封路2個月

  TVBS 更新日期:2009/04/09 18:19 簡至豪

台北市恐怕又要進入交通黑暗期,北市府砸20億元準備在77條道路展開路平計畫,其中東區最精華的路段,忠孝東路復興到敦化段,18、19日2天要進行封路整平,這讓已經夠塞的交通更是雪上加霜,市府預估預計交通擁塞時間會延30分鐘。另外為了配合新生高架橋拆除引道的中山北路,週六開始也要封路3天,台北市民恐怕要有塞翻天的心理準備。

TVBS記者簡至豪:「用路人要特別注意了,因為18、19日2天,忠孝東路的復興敦化路段到時候將要封閉車道,進行路平專案,想必到時候交通又要大打結了!」

北市府砸20億準備幫道路好好除疤護膚,精華路段忠孝東路當然也在規劃內。工地主任林慧忠:「第一個階段是做人手孔調降跟路基調降,做好以後我們會做路面的AC刨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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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3 週一 200919:51
  • 北市路平專案 郝龍斌:今年度更新36條

北市路平專案 郝龍斌:今年度更新36條
2009/03/31 11:52:07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31日電)台北市政府「路平」專案繼試辦的11條道路更新,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未來6年內將擴大這項專案,規劃77條道路更新,其中今年度更新道路有36條,面積達227萬平方公尺。

郝龍斌在今天市政會議會後記者會宣布這項政策。他表示,為有效提升施工品質,今後道路更新工程除調整施工時段至日間施工落實品管外,更在施作完成後養護6 小時,或等瀝青混凝土溫度降至50℃後才會開放通車。 他說,鑑於大面積更新道路路面,及增加道路施工管制時間,勢必加重衝擊北市其他道路原本交通負荷量,但為實踐符合國際城市真正路平標準,希望市民諒解。 郝龍斌表示,將以1月間向議會爭取支持覆議通過的新台幣20億元預算,擴大執行「路平」專案計畫,預計6年內(98年至103年)將市區77條主要道路全 面更新。 其中98年度主要更新道路,包括忠孝東路4段至6段、西園路1段至2段、中山北路4段至6段、羅斯福路4段至6段等36條道路,預計完成更新道路路面達 227萬平方公尺。 依工務局規劃,98年度起銑鋪更新路面前,將針對路基不良進行改善,同時全面調降路段的人手孔,再將重鋪瀝青混凝土厚度增加為10公分,兼顧治標與治本, 雙效提高道路更新的平整度與耐用度。工務局去年試辦「路平」專案,規劃11條道路更新,目前已完成10條道路,最後一條長安西路將於4月初完工。 9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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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3 週一 200914:17
  • 公路總局「路平專案」實施概況

公路總局養護課工程師林進發


一、背景說明

道路路面人孔蓋不平整及路面坑洞造成人員傷亡為目前國家賠償案件之大宗,亦為用路人最詬病之處。人手孔蓋地下化,提供平整安全的道路,建立健全之管理機制,以降低用路人傷亡事件的發生,此為公路總局推動「路平專案」的主要目的。

交通部前陳次長(現任行政院秘書長)於96年5月11日巡視本局時,特別指示公路總局應全面檢測轄區省道之路面品質,公路總局於96年5月24日擬定「路平專案實施計畫」,發函所屬各單位全面配合辦理,並請材料試驗所全面檢測本局所轄路面之平坦度及車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亦同時推動「路平實施計畫」,並於96年5月25日召開專案會議,本局提報7條試辦路段,已於96年底全部辦理完成。交通部長亦特別指示公路總局除7條試辦路段外,應主動積極全面擴大辦理,以期全面提升路面品質。


二、「路平專案」辦理情形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公路總局7條試辦路段,共計20公里,孔蓋下地數為1173座,已於96年底全部辦理完成,成效良好。

2.交通部長於96年6月6日裁示公路總局應擴大辦理,擴大試辦路段增加28條,共計228公里,截至97年3月底已完成123公里,孔蓋下地數為4492座,完成率為54%。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96年9月3日派員視察公路總局已完成試辦路段(台3線27-31k,即三峽至大溪間),表示路面上已看不見人孔蓋,成效良好,大幅提高道路行車之舒適度。

4.96年12月20日奉工程會指示於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辦理「路平實施計畫」道路孔蓋地下化試辦作業說明暨試辦道路觀摩會(台3線 27-31k),全省各縣市政府代表均蒞臨參加,會中提供各縣市政府辦理方式、遭遇困難及解決辦法,並觀摩試辦道路人手孔蓋下地完成後平坦情形,部分與會地方政府表示將於今年度擇路段比照辦理。

5.公路總局目前已完成平整度檢測,分別為一工處台3線27-31k及三工處台9線401-404k路段,經完成路面重鋪後,檢測之平整度標準差約在 2.3mm左右(本局新闢工程一般公路合格上限為2.8mm,快速公路合格上限為2.4mm),其餘試辦路段平整度檢測正辦理中。


三、「路平專案」擴大辦理後續處理事宜

1.公路總局辦理「路平專案」孔蓋地下化,因台電公司未能配合孔蓋下地,致業務未能順利推展,將公路總局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議,以取得共識後持續辦理。

2.針對台電公司未能配合孔蓋下地,經濟部國營會提出孔蓋與路面齊平、加長人手孔距離、減少數量等建議方式。然而對路面品質而言,路面存在一人手孔蓋,於 AC鋪築時因機具操作之先天限制,本就無法完全壓實孔蓋周邊之AC,日後極易蓄水而產生破裂或坑洞造成傷人事件,其中尤以機車騎士為最,更遑論未與路面齊平之人手孔蓋,爰此公路總局秉持「下地為原則,不下地為例外」之處理方式,以維護道路良好品質。


四、針對路面不平等問題,現況較可行的改善方式提供以下幾點建議:

(1)建置共同管道
道路要避免管線單位設置人手孔蓋及路面開挖後修復不平整情形,設置共同管道是最徹底解決之道,然而建置共同管道經費相當龐大(1公里約5千萬至1億元),礙於經費難以立即全面推行。建議可在管線人手孔蓋設置較多路段,編列經費分年分段辦理,以逐年建立共同管道,徹底解決路面因埋設管線經常開挖等問題。

(2)孔蓋地下化及減少孔蓋數量
管線單位針對長年未使用及預留之孔蓋辦理下地作業,並檢討設置必要性,儘量減少孔蓋設置數量。

(3)加強管制管線單位路面開挖後修復品質
管線單位路面開挖後修復品質應建立驗收制度,並提高未如期改善之罰鍰,以杜絕挖掘路面修補不良之情形。

(4)提升坑洞修補品質
道路養護單位於路面巡查發現坑洞時,以瀝鎂土先進行緊急修補,事後應以切割、刨除、鋪設、滾壓方式進行徹底修補,以提升路面修復後品質,維護路面平整及用路人行車的舒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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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3 週一 200912:30
  • 『路平專案』 用天價鋪設 用低標檢驗?!

臺北市議員汪志冰今日(13號)在工務部門質詢中表示,郝龍斌市長預計在7年內花123.2億在『路平專案』上,其預算金額甚至超過『花博』78億和『聽奧』40億的總和,但是工務單位對於驗收的標準卻從原本國際慣用的IRI值(國際糙度)悄悄改成了效率和檢驗成效皆低三米直規或高低平坦儀,其平坦度規範(全距標準差值mm)也規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及營建署所訂的2.6mm,而採用了交通部公路總局較低的標準2.8mm!而以每平方米造價而言,台北市97年度每平方米造價是510元/米,比高速公路國道內湖-基隆段貴14%(447元/米)、比中壢段貴34%(382元/米)(表1);花了這麼多錢不但以更低的標準去檢驗,其品質還遠不及國道!郝市長的路平專案分明是作假的! 汪議員提到,研究室助理在這2天分別測試了路平專案中尚未施作的『敦化南路』和已竣工的『中華路2段』,結果發現『敦化南路』的三米直規平坦度值,都已經符合台北市政府明年即將採用的2.8mm標準(表2),是否表示既已符合標準應該就不需多花冤枉錢?此外,中華路2段的部份路段IRI值也都高於4,在國際的標準上是屬於較差的瀝青路面!(表3)在該段艋舺大道-北平西路(順向)三米直規平坦度甚至高達3.92mm!花了這麼多錢卻得到這種道路,叫市民如何接受!? 汪議員批評,新工處捨棄IRI值而就三米直規或高低平坦儀的作法是柿子挑軟的吃!而三米直規平坦度標準不採工程會所定2.6mm而選了公路總局的 2.8mm,分明是開倒車的作法;郝市長一再強調以日本為榜樣,但是根據日本道路協會瀝青鋪裝要綱【29】規定,日本對於道路平坦度標準差要求應小於 2.4mm。工務局現在降低標準讓人懷疑是否要規避未來可能路平專案執行不力造成市長政見跳票,變相玩數字遊戲藉以矇混過關?!難怪國內相關領域的權威得知台北市政府這種開倒車的作法也覺得不解與訝異! 汪志冰議員嚴厲的指出,根據新公處及高速公路局所提供資料顯示,台北市路平專案97年度每平方米510元(如不含人孔蓋二層鋪築加封工法則為每平方米 470元)與國道1號無論是基隆-內湖段的每平方米447元或中壢段每平方米382元相比高出甚多。然而眾所周知國道的養護不論在級配規格、速率承受度以及服務水平都遠高於一般市區道路。更誇張的是,自98年起將每年編列20億每平方米1235元天價進行各路段之養護,但是台北市市民卻只能得到較低驗收標準的市區道路?! 汪志冰議員要求工務局就對於明年度之新訂定標準應再檢討並審慎評估!汪議員認為如果一個預計在7年內花123.2億的『路平專案』新工處卻只是在數字上面做文章,而沒有真正落實在各單位協調統整、道路基本資料掌握、施工材料與品管乃至於實務操作上,那『路平專案』分明是喊假的!用降低的標準來驗收,無法滿足台北市民用路人的舒適度需求,汪議員認為既然如此也不如刪除123.2億預算以免浪費人民納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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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3 週一 200900:14
  • 路平專案的結果評估(上台報告的內容)

 

"路平專案"實施之後的整體改進狀況

b96302216政治國關組二王思佳(上台報告的內容)

 

根據台北市議員黃珊珊的質詢內容而知台北市97年2月共有4477處道路坑洞修復,是同年1月的2213處,以及96年1月的2261處的兩倍(這只是有統計的,其他黑數還不知道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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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2 週日 200923:44
  • 三年害死十六人 國賠六千餘萬 全台近9成道路坑人

http://www.tpce.org.tw/files/epaper/%E6%96%B0%E8%81%9E%E9%80%A3%E7%B5%90/308/12.htm

更新日期:2008/02/15 04:39  王莫昀台北報導

 管溝工程施工草率「坑人」!根據行政院工程會調查,八成七道路管溝工程施工草率,以致完工後出現路面不平問題;另從近三年的國賠發生狀況也發現,道路國賠案多達二百餘件,占總案件數三成八,共造成十六人死亡,一百二十五人受傷,政府支出的賠償總金額達六千四百餘萬元。
 為避免再有民眾因道路不平受傷,甚至送命,工程會決定祭出鐵腕政策,要求各機關依契約處以罰款、追究責任外,且對違法部分移送檢調單位調查。
 過去自來水、汙水下水道、電力、電信及寬頻管道等管溝工程開挖,常出現未依規定施工,造成路面不平坑洞、凹陷,致使用路人意外傷亡,引發民怨連連。
 根據工程會最新一項「全國各縣市管溝工程抽驗調查」結果發現,抽驗案件的不合格率偏高,有些個案甚至同時出現材料使用不合格,回填夯實不足等問題。
 調查發現,抽驗案件中,路面平整度不合格者占總案件八七%,瀝青路面厚度不及格者約占七%,壓實度不合格占二一%,回填材料及夯實不合格者占二五%,路面開挖切割不平整者則占四八%。
 此外,統計九十四年至九十六年全國國賠發現,道路國賠計有二百十一件,占總國賠案三八%,共造成十六人死亡,一百二十五人受傷,賠償六千四百餘萬元。其中,最大一筆賠償案件,是高雄縣一位林姓路人因道路有坑洞摔傷,政府為此於九十四年四月間撥款八百九十萬元予以賠償。
 根據工程會統整資料發現道路國賠案件中,中央機關以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案件最多,達二十件,占八三%;地方機關方面,則以台北市案件數最多,達五十一件,占二八%,其餘依次為高雄市、台北縣、基隆市、台中市及台南市等。
 工程會工程處長顏久榮表示,全國每年均有大量路面開挖工程,九十六年度各縣市的路面開挖長度達二千四百六十公里,金額約一百二十一億元。今、明兩年合計自來水、電信管線及瓦斯等民生管線工程,以及專案性的汙水下水道、寬頻共同管道工程,施作總經費更高達四百億元。如此高的挖路需求,若施工草率陋習因循不改,將導致道路品質持續惡化。
 為嚴格監督相關工程施工品質,顏久榮指出,未來除要求各機關督促監造,進行改善,若查出管道工程施工具嚴重缺失者,須依約處以罰款,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並將違法者移送檢調單位調查。同時,工程會也將定期公布各機關工程查核排行,以提醒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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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2 週日 200919:06
  • 統一挖補作業

統一挖補管理系統 http://60.249.34.151/TCDIG96B/main.aspx

 

統一挖補作業管理制度(引自http://www.tccg.gov.tw/sys/unit/construction/6MAGE/PAGE6-2.asp)

  壹、前言

昔日管線工程單位於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路)完成後,依規應向道路管理機關申報竣工,並由道路管理機關派員查驗合格後即行接管,然管溝路面修復工作係分為路面修復及管溝回填兩階段,若同一管線工程分別由兩類管種以上工程單位施工後,如發生路面修復後管溝下陷狀況,則責任難以歸屬。 且市區道路因埋設管線反覆挖補,又回填不實造成道路凹凸不平,早已招致民怨,道路管理機關既不核發挖路許可,亦無法參與管溝回填之施工過程,卻因身兼監督管理及代辦管溝路面修復須對各級民意及發生意外事故之結果負責,不論如何嚴格取締、查報違規、甚至拒不接管以釐清工程責任,終究難辭法律與民意之追究,而背上管線工程施工不良的黑鍋。因此本府於八十六年三月發布實施「台中市政府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辦法」,依據該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於本市轄區道路埋設管線工程,該管線機構(以下稱委辦單位)除符合本府緊急性申挖案規定者外,應律將開挖回填路面舖築等土木工程有關施工項目交由本府發包代辦,至於配線接管等專業性工作則由委辦單位自行負責,並應配合本府共同施工」 。即以本府道路工程承包廠商負責管溝挖掘及回填工作並配合管線單位承包廠商共同或聯合(兩種管線以上)施工。
 

貳、制度建立

一、公開說明
二、訂定法源-台中巿政府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自治條例
三、設置基金-專款專用 [ 台中巿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四、協調地方民意機關
 

叁、業務概述

一、訂定法源

本府於八十六年三月訂定「台中市政府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辦法」,九十一年十一月修正為「台中市政府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自治條例。本自治條例所訂工程收費標準按本市議會第十四屆大會決議調降一成。

二、設置統一挖補作業基金

為推動市區道路管線工程統一挖補業務,集中運用代辦作業經費,由本府投資新台幣一百萬元成立特種基金,將路面補修費用及管線埋設挖補費用集中管理並專款專用,如基金若有剩餘,得繳入市庫供道路開闢及養護使用。至九十一年度,本基金累積未分配剩餘計新台幣十一億餘元,依作業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第六條指定用途專款專用。

三、道路挖掘面積分配與管制

年度發包時,由本府依據管線單位預估申請施工 面積,集中分配管理,期以降低道路施工次數及面積。

四、施工協調

經由本府挖路聯合服務中心主導施工協調作業,秉持聯合施工、一次開挖原則,將同一路段挖掘工程協調於相同時間施工,降低道路施工次數。

五、實施道路統一挖補聯合派工

1、以工區為單位全巿劃分成七工區施工
2、每一工區須聯合道路(土木)、電力、電信、自來水、瓦斯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承攬
3、單價承攬方式,完工後按實做數量結算工程費
4、管線挖掘後,隨即修復路面,隨挖隨補,釐清路面修復後管溝下陷之責任。
 

肆、行政管理

一、各管線單位和派專人會同處理申挖案件。
二、彙整申挖路段,每週定期派工。
三、施工路段提前傳真告知 地方民意代表。
四、製作施工傳單協請當地里長分送周邊住戶。
五、區分日夜間施工路段,減少交通衝擊。
六、嚴格要求施工廠商依「台中市道路施工交通 安全設施須知」設置各項安全設施。
 

伍、檢討與建議

一、檢討修正收費標準,輕消費者負擔。
二、建議中央統一回填材料及施工規範。
三、研議共同管道建制之時機。
 

陸、相關配合法規

一、台中巿道路管理規則
二、台中巿挖掘道路管理辦法
三、台中巿政府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自治條例
四、台中巿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五、台中市政府代辦管線統一挖補工程施工說明補充規定
六、台中巿道路施工交通安全設施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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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2 週日 200919:04
  • 路見不平 工程會「路平實施計畫」相助

本報(台灣環境資源中心)2007年9月27日台北訊

騎士們在騎車時,眼睛除了看著前方的交通狀況,還要不時注意馬路上的坑坑洞洞,因為一個不小心,凹凸不平的路面常常造成人車摔倒或陷落,根據統計,平均每個 月有1.8件因此而申請國家賠償的案件。面對這樣的狀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今年5月開始推動「路平實施計畫」,預定年底完成14條道路人孔蓋地下化 的試辦。

工程會表示,目前路面與人孔蓋的交界面,常因車輛碾壓造成損壞凹陷,無法長期有效維持道路平整,是造成路面高低不平的主因。因此,今年先選定台北縣市、高雄市、桃園縣、台中市及台南市等14條示範路段,進行人孔蓋地下化試辦作業,藉此瞭解未來全面地下化的可行性。

目前初步完成的台3線台北縣三峽鎮至桃園縣大溪鎮間路段,除與救災相關的消防、自來水及瓦斯孔蓋外,共有47處孔蓋已下降至路面下20公分。工程會承辦人員表示,一個孔蓋地下化的費用約8千元,並無額外提撥經費,運用各機關的道路維護經費。

孔蓋地下化的實施,到底是利是弊呢?電信、瓦斯等相關業者叫苦連天,認為路面強制回填,未來要維修或重鋪管線時,得重挖部分路面,工程更為浩大。工 程會則表示根據統93、94年的統計,路面維護不當申請國賠的案件數約佔總案件數的5成,並認為業者權益與用路人的權益相較之下,理應以用路人權益為優先 考量,試辦的用意也是為瞭解地下化實施後所造成的不便,以供日後作為評估參考。

此外,對於道路常見的坑洞部分,工程會也要求公路總局及營建署加強原有道路的巡查修補與管理維護的績效評比機制,目前預定明年1月底完成評比作業,並公開評比,促使成績不佳的主管單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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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試辦道路人孔蓋地下化 河南路88處人孔蓋不見啦!(台中市)

試辦道路人孔蓋地下化 河南路88處人孔蓋不見啦!

發布單位:新聞處 發布日期:2008-5-14  15:11: 0

        為改善道路品質,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台中市政府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路平實施計劃」,選定南屯區河南路約1公里長路段,將路面人孔蓋地下化,共完成88處的人孔蓋下地,使該路段行車更加順暢。

   建設處處長王誕生表示,由於道路上人孔數量眾多,常使行車顛頗,造成駕駛人行車之不舒適感。市政府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路平實施計劃」,選定河南 路(市政路至公益路西側路幅),長度約1公里試辦人(手)孔下地20cm,以有效改善道路平整度,使市區道路的行車舒適度接近快速道路等級,已於今 (97)年4月完工,未來將再選定民權路、林森路等其它路段辦理。

  王處長指出,此次共完成88處的人孔蓋下地,人孔蓋下地之後,如遇 施工需開啟時,管線單位將以先前儲存的座標定位,之後再進行開挖。下地作業前已召開協調會,凡是常開需開啟的雨水、污水孔蓋約保留二分之一,另外可能影響 救災的自來水閥、地下式消防栓蓋以及管線單位提出常開啟的孔蓋,均全部保留,未來需開挖的頻率應會減少許多。

  建設處表示,道路路面人孔蓋不平整及路面坑洞造成人員傷亡,是目前國家賠償案件的大宗,也是用路人最為詬病之處,推動「路平專案」人手孔蓋地下化,將能提供平整安全的道路,並建立健全的管理機制,以降低用路人傷亡事件發生機率。

   為謀求根本解決方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96年開始推動「路平實施計畫」,除加強原有道路巡查修補與管理維護績效評比機制外,並請部分道路管理機關 選擇示範路段,試辦道路人孔蓋地下化,將孔蓋下降至路面下,以改善路面高低不平的現象,提昇整體路面平坦舒適度。(5/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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